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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和《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等法规,作为“采购方”,对武器装备“供应商”实施的资格审查,目的是降低装备采购风险,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促进承制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行 “两证合一” 政策,“两证合一”,是指将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
2023-03-21
颁布单位:总装备部 发文字号:装法〔2015〕2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降低装备采购风险,提高装备采购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的基本依据。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队装备部门对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
2023-03-2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决定要求,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参与装备建设,进一步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受理工作,决定依托部分军事代表机构或授权机构,设立45个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各申请受理点的工作任务是:接收申请单位提交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明确资格审查受理意见,向申请单位提出是否需要开展武器...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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